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shandong zhonghao law firm

始于1984专业 诚信 公正 合法
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昊分中心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 网站首页
  • 中昊简介
  • 专业团队
  • 专业领域
  • 中昊案例
  • 中昊动态
  • 法律法规
  • 联系我们
  •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提供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

    中昊案例

    Zhonghao's professional fields

    中昊所既有执业二十余年的资深律师,又有年富力强、在律师各个业务领域展露才华的青年律师。

    《老伴去世后,老太太将儿子、女儿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1-11-9    本文被阅读 3329 次
    导读:《老伴去世后,老太太将儿子、女儿告上法庭!》案件详情:原告:张某女原告代理人: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王艳律师被告1:赵某男被告2:赵某女原告诉求: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其与去世丈夫购买的房产一套。案件经过:原

    《老伴去世后,老太太将儿子、女儿告上法庭!》

    案件详情:

    原告:张某女

    原告代理人: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王艳律师

    被告1:赵某男

    被告2:赵某女

    原告诉求: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其与去世丈夫购买的房产一套。

    案件经过:原告与被告1系母子、与被告2系母女关系,原告的丈夫于一年前因病去世。被告1在父亲去世前以及父亲去世后,对父母不尽孝道,致使父母在年迈时无人照料,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在养老院度过了自己的晚年,但是老父亲未来得及留下遗言便去世了。后,原告想卖掉和老伴购买的位于兖州区的一套房屋,但是被告1不配合办理房屋手续。原告需要卖掉房屋交纳在养老院的生活费用,无奈,只能提起诉讼。

    审理查明:被告1在父亲生前对父亲极少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年迈的母亲更是不照料,导致两为老人在年老后,只能委身于养老院。

    案件结果:庭审中,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将原告这些年的遭遇、痛心陈述殆尽,对被告1的行为从情理上以及法律上进行分析,要求被告1对于遗产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最后被告1痛哭流涕,对自己行为很是后悔,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会永远留存在被告1心中,同时,面对老母亲的指责,他无颜再争取遗产,于是主动放弃了继承权,案件的结果超出了我的逾期,作为原告不仅获得了经济上的胜利,如果能从本次案件与儿子重新建立和睦的关系,是更大的收获

    16139573959194121


    《老伴去世后,老太太将儿子、女儿告上法庭!》
    上一条:《指控广东人廖某某诈骗一案被山东中昊高洪恩律师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下一条:《农民工工地受伤,应该找谁去索赔?》

    同类产品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查看手机站

    扫一扫
    查看手机站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9029659号-1  公示信息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