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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大案:扭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三年缓刑——中昊律师高洪恩的刑辩实战》

    发布时间:2022-10-22    本文被阅读 621 次
    导读:导读这是一起“发丝上的走私案”,5万余吨人发制品,货值700万元,偷逃应缴税款共计256万余元,海关侦查结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难度极大。高洪恩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反复阅卷核算、对案件事实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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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这是一起“发丝上的走私案”,5万余吨人发制品,货值700万元,偷逃应缴税款共计256万余元,海关侦查结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难度极大。高洪恩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反复阅卷核算、对案件事实抽丝剥茧,经缜密的分析研判,发表了深入法理与情理的辩护意见,法院对该辩护意见全部采纳,被告人终获缓刑!



    基本案情介绍

         2017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三委托董某某(另案处理)向缅甸外商订购人发制品,后董某某联系过货人曼恩某某、张某亮(二人均另案处理)等采取绕越设关地、货车夹藏等方式将人发制品偷运走私进境,并通过物流发运至HZ等地,被告人接货后将人发制品经过加工后销售至河南、湖南、内蒙古等地。被告人张三涉及人发制品5吨余,货值700万元,经J市海关计核,偷逃应缴税款共计256万余元。根据《刑法》第153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偷逃税款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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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9月昆明海关缉私局向J市海关缉私分局移交走私犯罪线索。J市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后向J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2022年2月,中昊律师高洪恩接受被告人张三委托担任本案辩护人。

    2022年6月,J市人民检察院向J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8月,J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9月,法院审理终结并予以宣判,被告人被处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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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亮点一:深挖案件事实,找到证据瑕疵。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高洪恩律师经过会见、阅卷、走访、调查等辩护工作,发现海关计核的偷逃税额有三十余万元确实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问题,高洪恩律师多次和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他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感染了检察官,检察官仔细核对证据材料,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调整了被告人偷逃的税款额,扣减了三十余万元。因此,被告人的量刑就从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减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降低了一个大档。

    办案亮点二:想当事人之所想,谋当事人之所愿。

    会见被告人时,辩护律师了解到,被告人张三身患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其两个孩子都非常优秀,面临大学毕业,尚未成家,家庭也离不开张三这个顶梁柱的支撑。被告人是小学文化,法律意识淡薄,听说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百五十余万元的刑罚,吓得瘫痪在地,悔恨不已。但被告人在走私罪的认罪态度上含糊不清忽左忽右,辩护律师感到压力非常大。面对被告人痛哭流涕的表情和充满期望的眼神,高洪恩律师感受到法律界流传的那句话的分量---“你办的虽然是案子,但却是当事人的人生”,他决心深入案件详细阅卷、调查了解,寻找辩护突破口,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后来辩护律师积极协调被告人认罪认罚、补交关税,提供被告人重病的证据,提交了新的辩护意见,最终J市检察院给出了一般不轻易给出的精准量刑建议——“三年有期徒刑可以考虑适用缓刑”!得知此事,张三对辩护律师认真、负责、敬业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感激。

    办案亮点三:精彩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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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结果介绍

          对于走私类犯罪的处理,法律规定在判处主刑的同时还要必须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要求被告人在判决前先预交上罚金才考虑缓刑是否适用的问题。具体到本案需要同时判处的罚金是二百一十八万元以上,考虑到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已极度困难,人民法院法院采纳了高洪恩律师在判决后再行交纳罚金以及其它应从轻从宽处罚的其他相关辩护意见。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性质、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三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百一十八万四千元;

    二、………………………………………………………

    辩护人为被告人努力争取到了在判决前不再交纳二百余万元罚金的结果,最终仍获缓刑,达到了被告人心中设想的最好愿望。被告人对辩护律师的努力感激涕零,对山东中昊律师的辩护工作高度满意,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并专门到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本案刑事辩护取得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洪恩律师简介   

          高洪恩律师,中国九三学社社员,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济宁市政协委员,济宁市新联会副秘书长,九三学社济宁市委法律专委会副主任,济宁市直机关工委群众监督评议团成员,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济宁市仲裁员、济宁市和高新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成员,济宁市任城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荣获济宁市优秀律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十佳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九三学社济宁市优秀社员等众多荣誉称号。

    服务热线:1395379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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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冯炯 陈欣

    审核:张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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