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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的法律小常识(二)

发布时间:2021-4-25    本文被阅读 1224 次
导读:1、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2、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

1、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

2、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

3、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

4、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是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

5、关于诉讼时效,如果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这样,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

6、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需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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